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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令宣導

強化夜間供電能力 經濟部推動儲能、光電系統整合

為鼓勵太陽光電案場設置儲能系統增加夜間供電能力,並擴大太陽光電設置容量,經濟部今(28)日公告「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111 年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」。能源局表示,本次公告推動的光電結合儲能系統,係將日間太陽光電生產電能移轉至夜間使用,可有效舒緩夜尖峰供電的議題。電能移轉至夜間輸送,白天可併網的太陽光電將更多,提高同條饋線的利用率。

能源局指出,因為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在國內尚為起始階段,爰競標機制先規範申請人需為較專業的太陽光電發電業,其儲能系統則應規劃設置於已取得電業籌設或完工併網1,000瓩以上的第一型太陽光電案場。

能源局進一步表示,為鼓勵太陽光電發電業參與儲能系統建置,經濟部透過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機制保障業者合理利潤,並以競標方式決定儲能系統輸出電能的躉購費率。儲能系統需於得標後一年內完成建置,將白天太陽能電力存入儲能系統後,於台電公司公告的夜間指定時段內,將電力輸出到電網。

能源局強調,推動光電結合儲能設置,不僅能將部分電力提供夜間用電需求,還能適度釋放已趨飽和的饋線容量,以建置更多太陽光電發電設備,具有雙重意義。透過躉購費率機制推動儲能結合光電設置,為國內創新做法,預計透過本作業要點可協助建立國內市場機制,並帶動國內產業發展,為將來推動於太陽光電案場全面設置儲能鋪路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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