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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櫥窗

節約用水 績優選拔活動

活動報名於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截止

參選資格:
1.最近二年內未曾受本要點表揚者。
2.最近二年內於同一用水地址確實有營運情形者。
3.節水事蹟須以最近二年內仍持續執行者。
4.同一節水事蹟不得分別以不同單位名義報名。
5.不得有非法取水之行為,違反者取消其資格,五年內禁止報名參加。
6.節水績效應符合附件一至附件三規定之用水指標。

審查分組:
(A) 機關組:行政院暨所屬機關、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暨所屬機關、國營事業之非生產事業單位。
(B) 學校組:學前教育事業、小學、中學、職業學校、大專院校及特殊教育學校。
(C) 產業組:依法設立登記並繼續營運二年以上之製造業。
(D) 商業組及其他:依法設立登記並繼續營運二年以上之批發及零售業、運輸及倉儲業、住宿及餐飲業、資訊及通訊傳播業、金融及保險業、不動產業、藝術、娛樂及休閒服務業、醫療保健服務業及其他不屬於(ㄧ)至(三)各組規定之單位。
(E) 節水達人指個人。

相關資訊請參閱「節約用水資訊網」:https://web.wra.gov.tw/wcis/Default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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